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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半年严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7月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上半年,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执法车辆422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0564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9414家,发现问题2143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25份,下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1954.79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868.98公斤,立案查处19起,罚没金额6.135万元。


  目前,山西省食品销售经营者共221573家,其中批发企业17716家,零售经营者128696家,网络食品经营者3256家,特殊食品经营者48525家。销售类食品小经营店4万余家。全省共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1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86家。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62011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0.51万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上半年,该局通过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完善档案等制度,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该局在太原、运城两市选择有条件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试点,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已初步确定运城市八一市场和宇龙果品批发市场为我省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正在启动试点相关工作。


  该局坚持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及重点问题为关键,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重点场所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小经营店;重点时段为传统集会、展销活动、节日、旅游高峰期;重点品种为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特殊食品、校园食品、酒类、小食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假冒伪劣、经营行为不规范、虚假宣传等。


  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该局对全省600多家保健食品重点销售企业摸排建档,并组织进行责任约谈,签订销售行为规范承诺书。对重点品种在建立清单基础上,组织进行风险研判,制订并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上半年,全省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明显改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体可控。该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该局针对农村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问题多发区域,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记者 卢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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