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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行大同分行: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内容解读

  山西银行大同分行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用途、贷款额度等相关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贷款额度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30万元。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吸纳就业人员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额度还应结合借款人整体收入偿债能力进行确定。

  贷款期限

  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执行LPR+150BP利率,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执行LPR+150BP利率,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对LPR部分进行贴息,超过LPR部分由企业自己承担。

  以何种方式担保

  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承担80%连带责任,剩余20%敞口由山西银行大同分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支付及还款方式

  支付方式在不违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前提下,根据该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办法,结合贷款用途、生意模式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可选择自主支付、受托支付。

  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或分次还本等灵活方式。

  贷后管理

  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贷后按照该行规范的贷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完善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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